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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修辞悖论的艾米莉·狄金森诗歌特征研究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文学论文发布时间:2021-07-28 09:03:47浏览:

   摘 要:悖论性是狄金森诗歌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特征不仅表现在其诗歌的内容上,也反映在其创作技巧方面,即体现为修辞悖论。诗人使用象征、比喻等修辞方法建构其能指意义与所指意义之间的等价对立矛盾,使二者在某种共识的作用下统一起来;此外,修辞悖论也表现为诗人将异质词语并置,使二者在形式维度平行,在意义维度相交,实现异质因素的融合;狄金森的思维是反逻辑性的,渗透在作品中即是对传统文化的颠覆,她重塑“上帝”形象,再造人间“天堂”,在否定宗教的过程中创造了自己的教义。诗人将思想的悖论融于创作中,其悖论式的创作技巧又深化了悖论的思想。

  关键词:狄金森;对立统一;异质并置;颠覆创新

  中国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394(2021)03-0014-05

诗潮

  《诗潮》是在改革开放的滚滚春潮中应运而生的,它旗帜鲜明地提出"当代性、青年性、探索性"为杂志的办刊主旨,充分体现出时代先进文化、先进思潮与主流诗歌艺术的发展走向。

  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是美国文坛上的一位奇女子,很多学者认为她的诗歌令人费解,给人似是而非的感觉,因此,探讨其诗歌的悖论性成了近年来狄诗研究的热点之一。克里斯托弗·本菲(Christopher E.G. Benfey)[1] 指出:“狄金森吸收了东西方文化,并将其融为一体。”可见,诗人善于将事物的对立面统一起来,从而建构“是”与“非”的矛盾式。威利斯(Buckingham Willis J)[2]则认为,“狄金森对死的感知中富有生机的悖论正是:这种感知既可以不可想象地接近又保持着不可想象的状态”。由此可见,狄金森对死亡的矛盾心理。此外,由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on Hopkins University)创办的艾米莉·狄金森国际学会(Emily Dickinson International Society)也多次在年会中提到狄金森诗歌的悖论。其中,较受关注的主要是内容方面,包括对宗教、男权中心等文化的颠覆,在“自我否定中张扬自我”[3]等对诗歌外在因素的反叙事,即文内与文外之间的悖论,很少有研究人员对其诗歌内部的悖论性进行分析。本文旨在探讨狄金森诗歌的修辞悖论,指出诗人用象征、比喻、双关等修辞手法建构的能指意义与所指意义间的矛盾;相反意义的词语在形式维度的平行与意义维度的相交所形成的矛盾;人物形象的反逻辑性塑造中在表面建构与深层颠覆之间所形成的矛盾,从而深化狄金森诗歌的悖论性研究。

  一、对立统一:“人”与“神”的融合

  狄金森在诗歌中大量使用比喻、象征、双关等修辞手法,令不同为同,建构其能指意义与所指意义的等价对立矛盾。如果将能指意义视为在场,所指意义视为缺场,它们之间就存在一种“断裂指涉”(Split Reference)。“它是讨论隐喻陈述的指涉功能的主导线索。作为不在场的意象(所指意义)依附在象征系统的力量上,从而言说现实。”[4]送人玫瑰不在于玫瑰这种植物,而是其所指的爱情。也就是说,不在场的爱情依附于某种共识所形成的文化系统并道出真相。这种共识统一了能指与所指的不同意义,建构了它们之间的等价对立矛盾。因此,深入解读狄金森诗歌就需要了解她的思想,从而弥补能指与所指之间的“断裂”,实现“为我之物”與“自在之物”的统一。这一点在她的宗教诗中表现尤为突出,诗人巧妙地把人与神合二为一,达到理想的和谐。无论是个体人还是整体人,都在狄金森理性宗教思想的作用下,与“神”集合在一起。

  在狄金森的宗教世界里,凡人既可以“自救”,也可以“救人”,还可以代神行事。当死亡即将来临之时,女诗人用在场的“多莉”喻指缺席的“耶稣”,建构了人与神的等价对立矛盾。“就要死去!死在黑夜!/……/ 耶稣!耶稣哪儿去了?/……/楼梯上有她的脚步声!/死不能伤害,有多莉在!”(J158①)在这首诗中,是什么样的象征系统将嫂子多莉与耶稣相统一呢?狄金森所生活的19世纪美国,宗教氛围浓厚,人人都想被上帝拣选获得永生,在死神面前会渴望耶稣的拯救。然而,女诗人从小对宗教持怀疑态度,她在霍山女子学院(Mount Holyoke College)就读时非常叛逆,在每学年开学初老师们逐个调查学生是否得到救赎的活动中,狄金森总是做出否定答案。2016年,在英国上映的电影《宁静的热情》还重现了这一情节。诗人无法完全摆脱宗教的束缚,但又不相信耶稣的力量,因此,创造了“多莉”这一凡人拯救者的形象。诗歌的最后一句,“死不能伤害,有多莉在!”将“多莉”推向了人神的角色,超越世俗走向神圣。事实上“多莉”与“耶稣”是相对立的,前者是世俗之物,后者则有神圣之躯;但狄金森对宗教似是而非的态度却令二者成为等价物,给人以人神相知相通的感觉,使其合二为一。

  如果说“多莉”与“耶稣”的融合是“个体人”与“神”的相约,“人间”与“天堂”的统一则是“整体人”与“神”的邂逅。狄金森的诗歌被拒绝出版后,她写了如下诗篇:“为什么——他们把我关在天堂之外?/哦,如果我是那一位/穿‘白袍的绅士——/他们,是那敲门的,小手——/我是否会,禁止?”(J248)。诗中“天堂”的所指意义是成名的世界,“穿‘白袍的绅士”则象征世俗的评论家。狄金森使用象征的手法用在场的“天堂”指涉缺席的“人间”,用神圣的牧师(穿白袍的绅士)隐喻世俗的评论家,诗人之所以能够建立起这样的“断裂指涉”是因为佛教的影响。我国学者康燕彬[5]的《狄金森对佛教的吸收》一文“通过文献考辩与理义辨析相结合的方法,审视狄金森参与19世纪美国对佛教的讨论及文化想象的全过程,揭示狄金森与佛教的内在精神联系”,指出了女诗人对“平静之道”的接受。美国是一个宗教多元化的国家,狄金森兼收加尔文宗与佛教思想,也创造性地将“天堂”与“人间”融为一体。对狄金森而言,诗人的成名犹如上帝对人类的拣选,能否在文坛获得一席之地与能否成为上帝的选民是一样的。普通人不知道自己是否入选,也不知道上帝拣选的标准,却一生都在为此努力着,因为“洞察个人命运的神秘是对上帝的僭越” [6]。同样,诗人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成名,狄金森声名鹊起已是在她到达彼岸世界几十年之后的事情。她在世时并不知道入选文坛的标准,也无法得知如何加入到这个“神圣”的队伍。因此,评论家评审诗歌犹如天使审判人类,穿上“白袍”斟酌诗歌的优劣,并决定其能否发表。可见,无论天堂还是人间都有审判者的存在,被审判者都无法得知审判的标准,因此它们别无二致。诗人在建构神圣(天堂)与世俗(人间)的等价对立矛盾中再现了总体的人与神的集合。

  二、异质并置:“生”与“死”的循环

  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被视为两级,非此即彼,但狄金森却令二者在形式上平行,在意义上相交,构成形式与内容悖论的同时,也建构了“生”与“死”的交会。二者在空间维度的平行与在时间维度的相交也是狄金森诗歌修辞悖论的主要表现,塑造了一个反逻辑、反本质的异质世界,印证了悖论诗学开拓者廖昌胤所倡导的“文学艺术要创造与现存世界本质不同的异质世界”[7]这一观点。那么,狄金森建造的生死世界与现存的生死世界有何不同?

  首先,有生命的人能够与死者“对话”,反映在修辞悖论上为象征生命的词语与象征死亡的词语的并置与其意义维度的相交所形成的矛盾。狄金森对死亡的态度充满神秘感,她无限地接近死亡又对之感到恐惧。因此,她的诗歌中有很多“生命”与“死亡”亲密接触的情节,令人迷惑。“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他殷勤停车接我——/……/我们缓慢而行,他知道无需急促/我也抛开劳作/和闲暇,以回报/他的礼貌——/……。”(J712)在这首诗中,有生命的“我”与无生命的“他”分别处在第一节第一行与第二行的开头,在空间上是平行的,但二者却似恋人般亲密,重温过去的时光,如影随形从未离开。这种独特的创作技巧蕴涵了诗人对生命与死亡的深刻思考,有学者认为“时间与死亡的连接是解开狄氏诗歌谜团的关键”[8]。从个体人的向度看,死亡意味着生命的终结;而从整体人的向度看,死亡的瞬间恰是新生命开始的时刻。因此,狄金森所建构的修辞悖论启示我们多视角、全方位地感悟生命,既要看到“生”与“死”在空间里的对立,又要看到二者在时间上的交点。此外,作者也经常将象征此岸世界的“家园”与象征彼岸世界的“天堂”并置,令其融为一体。这些语词在物理空间平行,在心理空间相交,让读者感到既生活在彼岸又栖息在人间。“什么是——天堂——/谁住在那里——/……/也许——伊甸园不像/新英格兰这般寂寞!”(J215)诗人将“天堂”与“新英格兰”并置,前者是被拣选的逝者的乐园,后者是狄金森的幸福家园;前者位于诗歌的开头,后者位于诗歌的结尾,首尾呼应,喻示了整体生命的循环。同时,生活在此岸世界的狄金森向另一个世界“天堂”发问,“谁住在那里——/他们是农夫吗——/……/”(J215)实现了两岸的有效“对话”,正是彼此的交流使“新英格兰”与“天堂”完美结合,整首诗歌成了一个无限的生命圆周。

  狄金森向读者展示“生”“死”对话的同时,也引入了生机勃勃的彼岸世界,即生命的背后仍有生命的存在,坟墓中的对话是其最好的印证。“我为美而死——但才刚刚/对坟墓习惯/为真理而死的一位,就被安葬/在隔壁的房间——/他轻声问我‘为何而死?/‘为了美我回答——/‘我——为了真理,他们同——/我俩是兄弟,他说——/……。”(J449)诗人将象征彼岸世界的“坟墓”与象征此岸世界的“房间”并置,并将其融入到两位逝者的对话中,使其处于同一场景,建构了形式上的异质并置与内容上的异质融合。“坟墓”与“房间”分别位于诗歌第一节的第二行与第四行,在结构上是平行的。但前者是“为美而死”的灵魂的住所,后者是“为真理而死”的灵魂的栖息地,它们相邻,也就有了交集。可见,狄金森创作既平行又相交的修辞悖论技术已炉火纯青。“坟墓”与“房间”的相交是生死循环的象征,也是彼岸并不寂寞的有力证据,因为灵魂能够讲话,能与生者交流亦能与死者对话,生者与逝者、逝者与逝者之间互通有无、不分彼此。就连诗人即将在“黑夜(night)”中死去时,也会有“光亮(light)” 出现,“就要死去!死在黑夜!/难道没人带给我光亮/……/多莉来了!”(J158)显然,嫂子多莉作为拯救者为她带来了“光亮”。同理,分别位于诗歌第一节第一行与第二行的“黑夜”与“光亮”在结构上是平行的,但却相交于诗人就要死去这一时刻。因此,在狄金森的世界里,生与死的边界是非常模糊的。濒死的孩童没有痛苦的挣扎,而像是游戏中一般欢乐。“她躺着仿佛在做游戏/她的生命已一跃而去——/……/会跳舞的眼睛,半睁——/好像他们的主人/还在挤弄着/同你,嬉戏/她的黎明, 在门口——/在盘算着,我相信——/迫使她入睡——/那么轻,那么深——。”(J369)由异质词语并置所建构的修辞悖论,即形式上的平行与意义上的相交,形象地诠释了狄金森对死亡既靠近又惧怕的原因。个体的生命是短暂的,所以死神令人望而生畏;然而,整体的生命却是永恒的,死亡孕育着新生。“生命”与“死亡”在同一圆周上无休止地交替运行,循环往复、互不分离。

  三、颠覆创新:在否定中肯定自我

  狄金森诗歌修辞悖论的另一表现为传统形象的再创造。诗人敢于打破传统,塑造新的上帝、天堂形象,并赋予“永生”新的意义,这对奉行加尔文宗教的19世纪美国文化极具冲击性,更具颠覆性。事实上,女诗人也曾将自己的心灵托付给上帝:“我希望天上的那位父亲/愿意提携他这/古板、淘气的小姑娘——/……。”(J117)但这位仁慈的天父从未向她伸出过援助之手,即使面对亲人离去的绝望,上帝也未给予其安慰。因此,狄金森开始怀疑上帝的存在、质疑上帝的能力、挑战上帝的权威。从某种意义上看,她对传统宗教的否定是其思想趋向科学化的表现,也正是在对宗教的认识不断提升的过程中,形成了狄氏宗教观,走向自我肯定。

  上帝不再是全知全能的救世主形象,也不是令人畏惧的权威者,而是時而如孩童(J251)、时而如老邻居(J623)、时而如盗贼的平凡人(J49),甚至是被砍掉右手的残疾人(J1551)。据《圣经》(《使徒行传》第七章54~60节)记载,上帝的右手代表着正直和公正,耶稣就站在上帝的右手边。被砍掉了右手,也就意味着上帝失去了他应有的救赎能力。罗格·伦丁(Roger Lundin)[9]则把狄金森视为最早见证上帝陨落的人之一。狄金森对宗教意象的再创造及终未皈依的事实说明她对盛行的宗教是拒绝的,即否定,与“上帝中心论”的一般观点相矛盾是狄诗悖论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表现为诗人在努力逃离宗教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独特的宗教思想。狄金森不参加宗教礼拜,试图回避教堂举办的任何活动,如其自己所言:“有些人过安息日到教堂去——/我过安息日留在家里/……。”(J324)然而,她却无法真正地脱离宗教,毕竟她的先祖就是为了宣扬加尔文宗而乘坐“五月花号(May Folwer)”远离英国来到“自由”的马萨诸塞,她的家人也都是加尔文宗教徒,且其父对她要求非常严格,使其从小就接受了正规的宗教教育。青年律师本杰明·牛顿(Benjamin Newton)经常为她宣讲加尔文派的宗教思想,对她的影响很深。在这样的氛围中,狄金森走出了传统宗教的束缚,将凡人的品行赋予“上帝”,不再宣扬“为上帝的荣耀”,而是主张“人类就是自己的上帝”。

  同样,狄金森对“天堂”的塑造也是反传统宗教的,是对当时多数人心中的天堂的颠覆。诗人在诗歌(J393)中宣扬“尘世即天堂” [10]的思想:“我到过天堂——/那是一座小城——/……。”(J374)上文提到过,狄金森将天堂与新英格兰作类比,想象天堂是否有农民、耕地等日常,将天堂世俗化。“请带着你的天堂继续远行/这个——神圣的天堂已经离去——/……/而这位痛苦而谦恭的人——/盛装迎接你——/看——身着白色!”(J388)这首诗中,狄金森用“天堂”喻指爱情,“神圣的天堂已经离去,”即“神圣的爱情已经离去”,她不仅颠覆了基督教主张的“禁欲主义”,而且还令最神圣的“天堂”与最卑贱的情欲为等价对立物。这种反常规观念既是对传统文化的破坏,又是新观念产生的基础。天堂不是永恒的乐园,而是一闪即失的帐篷。“我知道一个天堂,像一个帐篷——/裹着闪光的院子——/支起柱子,然后消失——/……。”(J243)这个比喻是非常大胆的,完全打破了常人的思维,“天堂”是什么?连凡人居住的普通房屋都比不上,只是临时搭建的“帐篷”,可见,女诗人的想象力之丰富和对“天堂”形象颠覆的魄力。

  而对于“永生”而言,狄金森认为个体人无论多么努力也无法获得它,但整体人却不需要效忠上帝也能得永生,这彻底违背了基督教的“来世观”。 诗人一直在质问:彼岸世界的生命何在?逝去的亲人不曾复活,离开的友人不曾归来,彼岸世界的“烟囱从不冒烟”。“山岗上有一所房屋——/車辆从曾不到过——/从不曾有死人运下来——/也不曾有小贩去售货——/他的烟囱从不冒烟——/……/他的命运只能猜测——/没有一家邻居知道——/究竟怎样,我们从不议论——/因为他,从不曾相告——”(J399) 诗歌对生命背后的生活场景的描写令读者发问:“被拣选的人”没有在另一个世界继续活下去,没有获得永恒的生命吗?的确,“尘世短暂……死亡难免”(J301)只有整体人才能不朽,只有“美和真理”(J449)仍在坟墓中交谈。在狄金森看来,“死后的世界是神秘的,难以琢磨的”[11],也没有证据向她表明基督教所倡导的“永生”的存在。她的亲朋好友都是教徒,但他们当中并没有哪位逝者再现。然而“美和真理”却一直伴她左右,也就是说人类的美德是不朽的。狄金森的诗歌从未脱离宗教,“上帝”“天堂”“永生”都是《圣经》中的高频词语,也是教徒们最常谈论的话题。但诗人打破清规戒律,重塑“上帝”形象,重造“天堂”之美,重释“永生”之意,在否定传统教义的同时肯定其核心语词的存在,在颠覆传统宗教观的同时创造自己的理性宗教,这对后世宗教的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狄金森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她的思想复杂深邃,但用“悖论”二字来评价她和她的诗作是非常客观的。她所生活的19世纪美国文化氛围是非常有冲击性的,反“禁酒运动”、反“男权中心”、反“上帝至上”……,这样的颠覆性思想渗透在她的创作中:一方面表现在内容上;另一方面则就表现在技巧上,即修辞悖论。女诗人质疑传统宗教文化,否定神本位,将人提升到与神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使用象征、比喻等修辞手法建构在场的人与缺场的神之间的等价对立矛盾,实现人与神的和谐共融。在此基础上,将象征人、神的词语并置,建构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对话及坟墓中“灵魂”的对话,表达了生死循环、天地合一的思想,这是对加尔文宗“被拣选者”得永生的破坏。在狄金森看来,宇宙万物都在进行着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不存在个体的永恒,只有整体的不朽。传统宗教疑点重重,即使人就要死去,“上帝”也未曾出现,即使最虔诚的教徒离世也未见其归来,那么,上帝是否是万能的?他为何不来助人?得永生的人又在哪?因此,狄金森笔下“平凡无能的上帝”“触手可及的天堂”和“整体生命的永生”与传统宗教中“伟大万能的上帝”“高不可攀的天堂”和“个体生命的永恒”形成悖论,这也是诗人在否定宗教中肯定自我教义的表现。

  注释:

  ①“J”加数字为《艾米莉·狄金森诗歌全集》(The Complete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Faber and Faber,1970)中编者约翰逊为每首诗编制的号码。下同。

  参考文献:

  [1] CHRISTOPHER B. A route of evanescence:Emily Dickinson and Japan [J].The Emily Dickinson Journal,2007,16(2):81-93.

  [2] BUCKINGHAM W. Dickinsons that after horror :that twas us [J].The Explicator,Summer 1982,40(4):34-35.

  [3] 金文宁.艾米莉·狄金森诗歌创作的悖论策略[J].国外文学,2016(1):95-105.

  [4] RECOEUR P. The metaphorical process as cognition,imagination and feeling [M]. 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1:151.

  [5] 康燕彬. 狄金森对佛教的吸收[J]. 外国文学评论,2015(2):176-193.

  [6]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于晓,陈维纲,译. 北京:三联出版社,1987:78.

  [7] 廖昌胤.当代英美文学批评视角中的悖论诗学[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114.

  [8] 丁怡萌. 圆周视域下的死亡与永恒:解读狄金森诗歌[J].宁波大学学报,2014(1): 34-39.

  [9] LUNDIN R. Emily Dickinson and the art of belief [M]. Grand Rapids: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2004:5.

  [10] DAVID P. Emily Dickinson poetry analysis and explanations [EB/OL].[2020-06-30].http://www.emilydickinsonpoems.org.

  [11] 王巧俐.狄金森的宗教觀与诗歌创作关系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6:27.

《基于修辞悖论的艾米莉·狄金森诗歌特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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