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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在解释学循环理论中的学术成果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哲学论文发布时间:2019-07-09 10:21:13浏览:

   对解释学循环的反思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 这在古典解释学和现代新解释学那里得到了凸显。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都为之作出重要贡献, 但伽达默尔在这方面的独特贡献鲜有人提及, 实际上他在这方面是有着重要推进的, 这主要表现为他明确提出的“完满性的先把握” (完满性的先见) , 以一种具体、独有的方式继承和发展了海德格尔的思想, 并努力走出解释学循环的内在性, 这同海德格尔后期力图走出现象学的内在性是一致的, 并导向“成人”之“教化”。

世界哲学

  《世界哲学》拥有一个有分量的作者和译者群体,同时又拥有相当广泛的读者群。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今年它被国内权威的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列为CSSCI来源期刊,这对于该刊来说具有异乎寻常的意义。

  在解释学研究中, 人们常会引用伽达默尔对解释学循环的论述, 而这些论述又往往和海德格尔的思想搅在一起, 以至于伽达默尔本人在这个方面所做出的推进容易被掩盖和忽略, 甚至不被明确提到。例如, 德国学者J.C.马那尔多 (John C.Maraldo) 写的《解释学循环》1一书中, 就只谈到了西方解释学史上三个重要代表人物的相关思想, 他们分别是: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海德格尔, 却没有提到伽达默尔, 在其他相关资料, 尤其是国内这方面也讲得很薄弱。其实细读伽达默尔的着作, 他对解释学循环是有着自己独到见解的, 于是这便构成了我的问题:伽达默尔的见解同他的三位前辈是什么关系?他在这方面独特的贡献或推进是什么?这些是本文打算探讨的主要内容。它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主要涉及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第二个部分涉及海德格尔;第三个部分主要谈伽达默尔。重点在最后这个部分。

  一、在西方, “解释学的循环”也常称为“理解的循环”。

  一般来说, 解释学循环主要涉及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其基本内涵是:要理解部分必须要通过整体, 而要理解整体必须要通过部分。2这里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可以追溯到西方古代修辞学, 后者强调演讲包含一个类似人的身体, 如头和肢体之间的关系, 例如, 柏拉图在《斐德罗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就有过这样的表达。3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及其追随者将这一原理用于《圣经》的解释, 并推广到对所有文本的理解上:“文本的一切个别细节都应当从上下文 (contextus) 即前后关系以及整体所指向的统一意义, 即从目的 (scopus) 上去加以理解。”4这里所说的马丁·路德的“追随者”主要指他的“战友”梅兰希顿, 是他明确地将古代修辞学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转换成解释学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即将“表达”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转换成“理解”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到了施莱尔马赫那里, 其解释目标是作者的意图, 他的整体与部分的循环集中于两个方面:客观和主观。客观方面主要指的是语法解释的循环;主观方面主要指的是心理解释的循环。“语法解释”涉及对作者所使用的语言的一般知识和普遍规定, 需要通过理智、分析的“比较” (comparison) 来达到;“心理解释”则涉及作者心理的个体化、个性化的方面, 需要通过直觉、想象的“预期” (divination) 来达到。

  与文字的意义在上下文 (语境) 中一样, 作者创造的文本是其生命或生活某个瞬间的表现, 它从属于作者内心生命或内心生活的整体。理解者只有针对这两个方面的整体与部分关系的把握, 才能理解文本。施莱尔马赫通过外循环 (文本与历史背景) 对内循环 (文本内的整体与部分) 的补充, 暗示出历史意识在理解中的作用, 这是施莱尔马赫对解释学的重要贡献之一, 它下启狄尔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逐步凸显出来的理解的“历史性”。这就是解释学循环与历史意识之间的联系5。狄尔泰着重抓住施莱尔马赫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发展出理解与历史世界的关系, 从而使解释学与历史主义开始融为一体。接下来海德格尔出场了。

  二、基于施莱尔马赫将解释学循环由文本的内循环扩展到外循环, 后来的德国历史学派, 包括狄尔泰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理解的“历史性”的问题愈来愈得到凸显。

  而海德格尔则进一步将这种历史性纳入到此在论的生存结构来理解, 从而深化了以往的解释学循环的基础, 并导致其实现根本性的突破。《存在与时间》涉及本体论解释学循环主要有这样两点: (1) 6要理解存在必须通过此在, 而要理解此在必须先知道什么是存在 (第2节) ; (2) 7一切解释已经在一种先理解之中, 必须从一个前提或先结构出发, 从前提到解释构成一个循环 (第32节) 。换句话说, 一切解释都活动都在“‘先’结构中。对领会有所助益的任何解释无不已经对有待解释的东西有所领会”8。这里海德格尔所谓的解释学循环直接体现为“解释”与“先理解”的关系, 而非传统的直接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海德格尔的理解的循环主要指的是第二点。

  他的解释学循环———尤其是第二层含义———充分显示出此在的时间性和历史性, 而这种历史性带有先验性:在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解释学循环中, 解释有赖于先理解, 先理解是一切解释得以可能的前提和条件, 只要解释发生, 先理解一定在前发生。在这个意义上, 的确反映出海德格尔解释学循环的一种先验或先天的特征,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康德的先验哲学和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影子。而这里的先验性或先天性恰恰体现的是人的历史性, 它出自胡塞尔, 在海德格尔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后来的伽达默尔也明确地讲:“‘历史性’是一个先验的概念。”9《存在与时间》中就已揭示了此在与时间性是分不开的, 只要是人的存在, 它就具有了时间性和历史性, 这在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中得到了展示。

  “解释”与“先理解”分不开, 它表现为人们总是在一种意义的期待中来阅读文本, 这种意义的期待与意义的先行筹划相关, 这种先行筹划就是将此在的诸可能性抛掷于前。由于海德格尔在先理解 (先行筹划) 和“解释”之间引入“事情本身”, 从而使解释学的循环不是恶性的, 而是良性的, 它类似波普尔的“猜想—反驳”或贡布里奇的预成图式—修正的过程, 从这个角度讲, 理解也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这和当代科学哲学有相通之处, 只是更加源始, 更加本源。它表明, 先理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要由事情本身来决定、来检验。正因为如此, 海德格尔特别强调, 重要的不是摆脱解释学循环, 而是要以正确的方式进入到这个循环。10换言之, 尽管解释学循环是我们摆脱不掉的, 但还是有一个如何正确进入的问题。而海德格尔指出这一点绝不是多余的, 11所谓以正确的方式进入, 就是要尽可能避免它朝过于主观化的方向发展, 它需要根据事情本身来进行调节 (详后) 。

  值得注意的是, 虽然海德格尔解释学循环没有直接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去讲, 但他的这一循环是立足于此在“在世界中存在”的基本建构和“操心”的基本结构的, 而且本来海德格尔讲的“解释”与“先理解”的循环就是在“在之中”12, 即意义的展开状态上讲的, 因此, 在大的方面它是包含在“在世界中存在”这一整体之中的, 也就是说, 一切具体的理解作为“部分”都必须嵌入“世界”的整体中, 由于他的“解释”与“先理解”的循环是以“在世界中存在”为前提的, 因此它包含在一个更大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之中, 而这恰恰是解释学循环的“根”, 它是从生存论—存在论的层面来考虑的。

  然而, 由于海德格尔前期秉持只有此在在, 才有存在、才有真理, 13这意味着理解永远是此在的先行筹划活动, 那也就表明理解永远是由先理解所决定的, 这如何摆脱主体中心论、先验唯心论、真正超越主观论哲学呢?正是这个问题导致了海德格尔的“转向” (Kehre) , 他甚至最后放弃了使用“解释学”“解释学循环”这样的概念。但海德格尔本人对此似乎并没有做出很明确的说明14。

  三、作为胡塞尔、尤其是海德格尔亲炙的弟子, 伽达默尔本人是现象学运动的重要成员, 而且他所创立的哲学解释学本身属于现象学运动的一个重要分支。

  从宏观上看, 海德格尔实现了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后, 二者的融合成为德法现象学运动的一大特点。伽达默尔是后来这条路子最重要的代表, 他的解释学无疑是现象学的, 他在《真理与方法》第2版序言中就明确指出, 他所依据的方法是现象学的。在这里, 他对理解的“发生”给予了现象学的描述, 而对解释学循环的描述是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可以说,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就是一种理解的现象学, 它贯彻了海德格尔给出的基本方向, 只是在这里, 精神科学或文本 (流传物) 具有了优先性的地位。

  我们现在看到的《真理与方法》并不是伽达默尔最初要冠以的书名, 在此之前, 他曾打算将这本书命名为《理解与发生》 (Verstehen und Geschehen) 15 (由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解释学与胡塞尔后期的发生现象学关系密切, 只是没有朝突出自我意识的先验构造方面去发展) 。在该书的第2版序言中, 伽达默尔明确地表示, 在理解中, 他关注的是“问题不是我们做什么, 也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 而是什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与我们一起 (geschieht) ”16 (笔者认为, “理解与发生”这个名称比“真理与方法”更贴切, 更少歧义和混乱, 后者迁就了出版商, 或者说是与出版商妥协的产物) , 不过根据伽达默尔的学生格朗丹的解释, 这里的“真理与方法”应解读成“真理然后方法”17, 也就是说, 先有真理发生, 然后有方法介入, 这样, 这两个名称就贯通了。而伽达默尔这里讲的“发生”离不开解释学循环, 他明确地表示过, 他为解释学奠定基础的出发点就是整体与部分的解释学循环。18

  值得一提的是, 1959年, 伽达默尔曾写过一篇论文, 题目就叫《论理解的循环》19, 它是专门献给此时已放弃了解释学 (连带解释学循环) 的海德格尔的, 并被收入到后者70寿辰的纪念文集中, 颇有深意。伽达默尔这篇文章是从《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的书稿中抽出来的 (这本书稿后来正式出版使用了《真理与方法》这个书名) , 此文中对解释学循环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而在1960年出版的《真理与方法》中, 它经过修改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20

  当伽达默尔由海德格尔的此在的时间性和有限性出发, 进一步引申出他的语言本体论的核心观点———能够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从而进一步让理解的现象学体现为一种语言的现象学时, 他强调两点: (1) 21理解的有限性; (2) 22凡存在的理解都必须通过语言。在这里, 他所探讨的不是“向死而在” (Sein zu Tode) ———这是海德格尔的生存论解释学的任务, 而是“向文本而在” (Sein zum Texte) ———这是他的哲学解释学 (精神科学解释学) 的任务。当然伽达默尔承认前者是后者的基础 (二者是源生与衍生的关系) , 正是这种差别, 导致了他将海德格尔对解释学循环所关注的解释与先理解的关系纳入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3他对这种关系做了如下的具体表述:

  整体得以被意指的意义的预期是通过以下这点而达到清楚的理解:从整体出发规定着自己的部分也从它这方面规定着该整体。24伽达默尔这里将意义的“预期”看成“整体”, 而将被理解的对象看作“部分”, 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决定, 并在一种动态的相互调适中去达到一致或平衡。

  据说, 海德格尔本人对《真理与方法》评价不高, 按照伽达默尔自己的讲法, 原因是在海德格尔眼里, 他并没有彻底追随海氏的思想“转向”, 没有走出“现象学的内在性” (phnomenologischen Immanenz) 25, 实际上也就是解释学的内在性———存在论解释学循环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晚年的海德格尔在致帕格勒的信中说:“解释学, 那是伽达默尔的事。”26似乎言下之意, 与此时的他无关。海德格尔要放弃现象学, 势必要放弃解释学 (至少在行文上) , 反之亦然, 因为与胡塞尔不同, 现象学与解释学, 在海德格尔那里, 是一而二, 二而一的。

  针对海德格尔上述看法, 伽达默尔进行了反驳。他不赞成海德格尔为了走出先验哲学的领域而去突破解释学循环, 伽达默尔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也是不现实的, 且自相矛盾。因为解释学循环作为此在的人的历史性是摆脱不了的, 只要理解发生, 解释学循环就必然会发生, 无论人意识到, 还是没有意识到。既然如此, 就还是得返回到海德格尔前期所明确讲到的, 即对于解释学循环不是一个摆脱的问题, 而是一个如何正确进入的问题。而且伽达默尔认为, 完全可以在解释学循环内追随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内在性 (也就是胡塞尔先验现象学那个方向) 的批判。他是通过强调理解的对话来超越理解过程的主观性去实现这一点的, 27而且伽达默尔看到, 解释学循环发展到海德格尔前期, 不仅指向“理解的先结构”与“解释”之间的关系, 而且还提到“理解的先结构”与“事情本身”之间的关系, 这就不至于让解释学循环走进死胡同。

  可见, 伽达默尔虽然没有放弃解释学或解释学循环, 但也努力从客观性的角度去发挥其功能, 并在注意吸收海德格尔后期思想基本精神的同时, 还注意吸收古代的辩证法以及黑格尔的辩证法, 从而建立起他的哲学解释学, 这种解释学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 其中贯穿着反对主观性以及对面向事情本身的强调。这里既有传统的整体与部分的循环, 又有海德格尔的理解的先结构、解释和事情本身的循环, 伽达默尔明确地将二者融到了一起。

  基于一种现象学的立场, 伽达默尔所描述的解释学循环体现了一种反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 指出解释学循环既不是主观的, 也不是客观的, 它是解释者与被解释者的互动或交互作用, 28并突出“先理解”与“事情本身”的联系, 既强调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 同时又强调一切理解都是事情的理解。这两者可以不矛盾。真理或意义由此发生, 这里的“发生”也就是“显现”出来, 人可以直接“看”到。

  针对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 伽达默尔解释道, 我们只能“理解”我们已经“理解”的东西, 只能“读出”我们已“读出”的东西, 这在自然科学的认识标准来说是荒谬的, 但唯有这样历史的理解才有可能。29也就是说, 这里所谓的我们只能理解已经理解的东西、读出已经读出的东西, 并非简单的同语反复, 因为前一个“理解” (读出) 和后一个“理解” (读出) 不是一样的, 后者不是简单地回到前者, 而是有层次、有差别的递进关系。

  同时, 伽达默尔又强调, 虽然我们的理解离不开前理解, 但我们从对象中读出来的东西并不就是我们预先放进去的东西。如果那样的话, 解释学循环就向内走进了封闭性, 而不是向外走向开放性, 人类的理解视域就不能扩大和深化, 人类精神文化就不能发展和提升, 而这与人类自身的成长经历及其文明史是不相符的。恰恰相反, 我们的好奇心总是对新的、未知的东西保持开放。为此, 伽达默尔对海德格尔解释学循环作了一个重要的补充, 或者说是从解释学循环中引出的“进一层的解释学结论”, 而它是海德格尔注意得不够的, 30但在伽达默尔看来却很重要, 这就是伽达默尔所提出的“完满性的先把握” (Vorgriff der Vollkommenheit) 的概念 (偶尔也用“完满性的前见” (das Vorurteil der Vollkommenheit) , 31他甚至将这个提法表述为“解释学的公理”32。

  如前所述, 针对解释学循环,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就已明确表示过:不是要摆脱这种循环, 而是要以正确的方式进入循环。也就是说, 循环是我们摆脱不了的, 只要进入理解, 解释学循环就在发挥作用, 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 它都在发生, 正如人的生理消化一样, 解释学循环作为此在的时间性、历史性和先验性之体现, 它是人之存在的命运, 不可避免, 但这里依然有一个正确或不正确进入的问题, 由此所达到的结果完全不相同。也就是说, 解释学循环可以导致客观化的理解, 也可以导致主观化的理解。而以正确的方法进入循环, 按照海德格尔的讲法 (后来的伽达默尔也同意这一点) 33, 就是不要以偶发奇想、以流俗的方式出现, 而是要从事情本身出发来处理先有、先见和先把握, 要让根据事情本身的前见、先行筹划来发挥作用, 而不是相反。虽然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含有理解的先结构是解释得以可能的先天条件, 带有先验性, 但却努力要避免理解和解释的主观主义。

  其实, 伽达默尔引入“完满性的先把握”就是对海德格尔上述思想的进一步具体的贯彻和发挥:既然解释学循环摆脱不了, 即我们对文本的理解永远都是被前理解所规定的34 (这是伽达默尔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讲的解释学循环的第二层含义的最简明概括) , 那么我们就要选择以正确的方式进入, 如何实现这一点呢?这说起来容易, 做起来难, 人们在现实的理解过程中, 往往某种先入为主的东西特别强大, 而且常常不自觉地受到它们的影响和左右。既然我们做不到康德所谓的在没有学会游泳之前先不要下水, 那就只能如黑格尔所说的首先应跃入水中。如果站在岸上, 无论我们怎样比划, 也是学不会游泳的, 因为水没有介入进来, 人和水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游泳) 未能具体实现出来, 未能达到两者的结合和动态的平衡。这里面包含一种体认, 它与默会、具身性 (embodiment) 分不开, 也就是与我们的身体和环境分不开。这里的“事情本身”就是在一种物我不分的关系或状态下“发生”出来的。因此, 就需要引入伽达默尔所谓的“完满性的先把握”来做进一步的补充, 以尽量避免解释学循环有可能堕入到一种主观化的危险。

  “完满性的先把握”的公理性质包含两点:当我们面对一个文本 (尤其是经典) 时, 首先要假定它是“完全性的真理”;其次要假定它表现了某种意义的完全的统一性, 而只有“那种实际上表现了某种意义完全统一性的东西才是可理解的”。只有当我们不能理解时, 才会对这种前筹划进行修正或调整。35这与伽达默尔在别处说的“他人也许是正确的, 这种可能性乃是解释学的灵魂”36是一致的。

  注意, 这后一句话是不能颠倒的, 即不能换成:“他人有可能是错误的, 这种可能性乃是解释学的灵魂。”伽达默尔所说“他人也许是正确的”, 表现为一种解释学的“谦虚”, 这在两千多年前的苏格拉底那里就对后世作了垂范, 即“自知无知”。因为只有自知无知, 才能虚怀若谷, 只有虚怀若谷才能跟从事情本身, 从而让真理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这里的解释学循环似乎在更高层次上仍然通向的是一种符合论和融贯论, 只不过这种符合论和融贯论不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

  伽达默尔欲用“完满性的先把握” (Vorgriff der Vollkommenheit) 来补充先理解与解释、整体与部分关系的解释学循环, 并将其当作引导一切理解的前提。37这似可看成是伽达默尔对解释学循环的新贡献。因为“完满性的先把握”这个概念被伽达默尔作为解释学公理引入, 进一步限制了解释学循环有可能的主观化走向。具体来说, 当我们阅读一个文本 (尤其是经典文本) 时, 首先应设想, 它是一个有意义的整体, 它本身是真的, 我们要将作者讲的事情和作者的意见区分开来。例如, 相信一个写信人所写的事情是真的, 因为他经历过;相信一个记者报道的事情是真的, 因为他当时在现场, 但这并不意味着将作者的特别意见当成是真的, 只有当我们的预期不断遭遇到失败时, 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把作者所说的事情当真却一再得不到印证时, 这个时候我们才将文本理解成作者的意见, 而加以批判并矫正我们的前见。这里的“完满性的先判断”要求理解者应首先相信并预设文本讲的就是完满的真理, 它表现了一种意义的整体或意义的统一体, 做到这一点就能使我们的思想保持最大的开放性, 让文本对我们说话, 以便通过视域融合让我们的思想得到充实和提升。同时它也表明:理解者不应过早地让自己的批判意识介入, 因为他首先要解决的是理解文本的内容———它讲了什么, 只有弄清了这一点, 才谈得上去判断它讲得对不对, 或正确不正确。

  既然伽达默尔将“完满性的前把握”作为一条解释学公理提出来, 那它就应当具有普适性。可是, 有例外吗?伽达默尔注意到列奥·施特劳斯在《迫害与写作艺术》中明确提出来的建立在“隐微写作”基础之上的隐微解释学, 它涉及文本的作者由于专制和集权的政治迫害或威胁而做出的一种故意的颠倒或伪装, 面对这种情况, 能否贯彻伽达默尔提出的这条“解释学公理”呢?其回答是肯定的:伽达默尔一方面承认施特劳斯的这一发现在解释学上具有重要意义, 但另一方面他又指出, 隐微写作主要出现于专制与集权统治的情况下, 在正常民主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中并不具有普遍性, 38而且它仍然是建立在我们对共同事情的理解基础上的, 例如正话反说或反话正说的理解、以曲笔的方式代替直笔的方式的表达等等, 同样包含对事情理解的一致性方面, 39也就是说, 我们还是可以在一种意义的统一性中去把握它们, 而非绝对的断裂, 它仍然可以折射或隐晦表达出某种真或真理以及内在逻辑上的前后一致性。这样看来, 即便面对隐微写作这样的特例, 伽达默尔的“完满性的前把握”仍然行得通, 作为一条“解释学的公理”, 其普遍的性质并没有因此而丧失。

  四、结论

  从上所述, 我认为, 伽达默尔在解释学循环方面的推进和贡献主要有三点: (1) 40他充分吸收了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海德格尔的成果———把整体与部分、先理解与解释统一起来; (2) 41将海德格尔前期和后期思想融入解释学, 从解释学循环的角度, 将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和一切理解都是事情理解统一起来; (3) 在海德格尔前期所揭示的解释学循环的基础上, 补充进“完满性的先把握”或“完满性的前见”旨在超越解释学的内在性, 它同超越现象学的内在性是一致的, 并主要将它落实在以文本诠释为核心的精神科学领域, 具有普遍的意义。

  伽达默尔解释学突出了这一点:既然我们避免不了或摆脱不了这种解释学循环 (对文本的理解永远都是被前理解的先把握所规定) , 那么就要以正确的方式进入, 如何以正确的方式进入呢?伽达默尔引入他的“完满性的先把握”来补充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循环, 使其具有开放性, 而不是封闭性, 从而引导解释学循环尽可能向客观性方向, 而不是主观性的方向走。不难看出, 伽达默尔的这种补充仍然是在海德格尔基础上的一种推进, 尽管不是根本性的, 但仍然有它的意义, 而且伽达默尔将其作为一条解释学公理确定下来对我们实际的理解 (包括读经、解经) 是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意义的。

  它教导理解的谦虚、开放和面向陌生性, 这导向解释学的教化作用的实现。因为这种解释学循环所完成的就是一种教化工作, 无论对个人, 还是对整个人类来讲都如此。理解和解释就是一个自我教化的过程, 一个读者在读完一本书之后和之前是不一样的, 他获得了新知, 精神和视域上都得到了充实和提高, 这就是文本 (尤其是经典文本) 的解读所带来的教化, 而这种教化又构成了读者进一步理解的基础和前提, 并促成新一轮的教化, 如此不断循环往复、不断扩大和深化, 人就是这样“学以成人” (Learning to Be Human) 的, 而解释学同“成人”之“教化”是分不开的, 它与“学以成人”走的是同一条道路。

  注释:

  1 See John C.Maraldo, Der Hermeneutische Zirkel, München:Suhrkamp, 1974.

  2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67页。

  3 参见《柏拉图全集》第2卷, 王晓朝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3年, 第183、188页。

  4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243-244页。

  5 参见何卫平:《历史意识与解释学循环》, 载何卫平:《理解之理解的向度---西方哲学解释学研究》,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6年, 第285-298页。

  6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 陈嘉映、王庆节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9年, 第178页。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解释学循环不是逻辑上的循环论证, 所以他是有保留的使用这个词。

  7 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 陈嘉映、王庆节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9年, 第178页;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499页。

  8 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 陈嘉映、王庆节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9年, 第179页。

  9 国内有学者称, 海德格尔所说的, 不是摆脱解释学循环, 而是要以正确的方式进入到这个循环, 是多余的 (参见潘德荣:《诠释学导论》,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年, 第98页) , 显然是不对的。

  10 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 陈嘉映、王庆节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9年, 第152-179页。

  11 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 陈嘉映、王庆节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9年, 第212、244、264页。

  12 See The Routledege Companion to Hermeneutics, ed.by Jeff Malpas and Hans-Helmuth Gander,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2015, p.579.

  13 See The Routledege Companion to Hermeneutics, ed.by Jeff Malpas and Hans-Helmuth Gander,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2015, p.144, p.580.

  14 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531-532页。着重为引者所加。

  15 See Jean Grondin, Hans-Georg Gadamer:A Biogroaphy,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282.

  16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540页。

  17 Gadamer, Gesammelte Werke, Band 2, J.C.B.Mohr (Paul Siebeck) Tübingen 1986, S.57ff.

  18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624页, 第362-417页。

  19 See Chris Lawn, Gadamer: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London:Continuum, 2006, pp.46-47.

  20 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67页;《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395页。译文据德文版略有改动;See The Routledege Companion to Hermeneutics, ed.by Jeff Malpas and Hans-Helmuth Gander,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2015, p.140。

  21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404页。

  22 参见让·格朗丹:《哲学解释学导论》, 何卫平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9年, 第9页。

  23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404页。

  24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399页。

  25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39页。

  26 参见乌多·蒂茨:《伽达默尔》, 朱毅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年, 第68页。

  27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73-74页。

  28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399-401、502-503页。

  29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363-364页。

  30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398-399页。

  31 参见乌多·蒂茨:《伽达默尔》, 朱毅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年, 第72-73页。

  32 转引自让·格朗丹:《哲学解释学导论》, 何卫平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9年, 第197页。

  33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73-74页。

  34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510页。关于这一点是有争论的, 伽达默尔此处的看法似过于理想化和简单化了。笔者将另文讨论。

  35 参见伽达默尔:《诠释学I:真理与方法》, 洪汉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7年, 第401页, 注224。

《伽达默尔在解释学循环理论中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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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伽达默尔在解释学循环理论中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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