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史志省级文史期刊
声明:①本页面非期刊官网,不以期刊名义对外征稿,仅展示期刊信息当做参考资料.如果您要投稿、要查稿,请移步至期刊官网.②如果您是期刊负责人且不想本平台展示期刊信息,可联系在线人员予以删除.③如果需要期刊学术咨询服务可以联系学术顾问:服务详情
《黑龙江史志》(半月刊),创于1985年,由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等四家政府机构主办的社科类月刊,国家二级、省一级期刊。
《黑龙江史志》坚持立足黑龙江、宣传黑龙江、热爱黑龙江、振兴黑龙江,以繁荣社会科学学术理论,加快不同民族文化、科学理论的交流步伐,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办刊指导思想,引进专业人才,激活办刊机制,提高办刊质量,强化学术水准,在省内外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界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收录情况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栏目设置方志论坛、续志探素、地情研究、人物春秋、民族风情、当代龙江、年鉴编纂、地方史编研究
黑龙江史志杂志投稿要求
1.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
2.文章内容以3200字或整数倍字数为宜;文章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等要素齐全。
3.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符号前均空两格。引文务必注明出处。注释一律在文末使用脚注,整体排序,用①②③……表示;参考文献放在文末,用[1]、[2]、[3]……表示。
4.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注明图号。
5.来稿务必是未曾公开发表过的,如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自负。欢迎有一定组稿、宣传能力者为本刊组织稿件,有意者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编辑部对来稿2天内做出取舍决定。本刊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黑龙江史志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稿件刊登后,寄送当期样刊,以供用途。
7.投稿请使用word格式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
优秀期刊推荐:《卷宗》杂志,中国兴川战略促进中心主办者的国家级优秀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杂志刊登范围涉及经济金融、工程建筑、经营管理、理论创新、财会审计、教育教学、科学技术、行业创新等各类稿件。随着社会各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作为媒介的我们将目光开始投向更多领域,关注更多行业的发展。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网站及《黑龙江史志》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会认真对待您繁忙之余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再接再厉,与您携手共进!本文由职称驿站首发,一个权威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
文章名称:黑龙江史志省级文史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