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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广东发布时间:2023-02-15 09:08:23浏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和范围

  (一)申报评审对象

  凡我省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工艺美术制作、工艺美术研究等工作,且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7号)中的《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受理专业

  受理专业包括:雕塑工艺(含砚刻)、金属工艺、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纸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首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服装工艺、鞋类皮具工艺、乐器工艺和其他民族工艺,以及环境艺术、视觉艺术等新兴工艺美术专业。

  (三)申报受理范围

  1.全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

  2.全省除广州、深圳、江门、潮州、肇庆市以外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

  3.省直单位中、初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及认定。

  4.各地市、省外人社部门委托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二、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称“评委会办公室”)。

  受理职称申报材料时间:2023年2月6日至3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请申报人员一次性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通知补正的,如申报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我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7号)执行。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等应符合粤人社规〔2021〕27号文中的《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条款。

  (二)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对应层级职称,对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参照职称评审同级别职称评价条件执行,对有关政策、工艺美术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执行: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暂未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可用个人承诺书(附件4)作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评审通过后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至评委会方可发证。

  (五)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有关要求。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对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参照职称评审同级别职称评价条件执行。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办公室。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资历年限的计算及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2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本专业职称时,专业技术人才应同时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称“职称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及“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系统”(下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new.gzartware.com/wap/index)提交申报电子材料。除网上申报外,纸质材料须同步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前,申报人须在职称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

  (六)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职称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五、面试答辩、评前测试、实操视频录制要求

  (一)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破格申报职称的,以及从事工艺美术研究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时,须提前进行面试答辩。

  (二)评前测试。从事工艺美术设计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时,须进行评前测试。

  (三)实操视频录制。从事工艺美术制作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时,须提交实操录制视频。

  (四)面试答辩、评前测试、实操视频录制的具体事宜将在评委会组建单位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gqkgjt.com),请申报人及时关注并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面试答辩、评前测试、实操视频录制工作,答辩、测试结果及实操视频将作为专业技术水平材料提交评委会参考。

  六、评审收费

  (一)评审费用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580元、工艺美术师450元、初级工艺美术师280元,面试答辩费140元、评前测试费100元。

  (二)评审系统将于2023年2月1日启用,经审核通过之后于移动端缴纳费用,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一经缴费若因个人自身原因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的不予退费。

  七、有关政策

  (一)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三)各地市专业技术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委托省评委会评审的,须由所在地市职称管理部门在评审表上加盖印章。

  (四)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0号)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七)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所有专业的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对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八、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审核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再将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须送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再送评委会办公室。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直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送交评委会办公室。

  (三)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九、评审组织、公示、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委会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

  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

  (二)评审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委会办公室将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四)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陆职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十、材料报送办法及联系方式

  各专业申报人及其单位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也可以向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各行业协会职称申报代受点报送材料。具体如下:

  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广轻控股集团1楼省工艺美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姜智文、麦静文,联系电话:020-89445269。

  材料受理及继续教育培训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广轻控股集团219室,联系人:郭富翼,联系电话:020-87774582,邮箱:gdgymsxh 163.com。

  各行业协会职称申报代受点:

  广东省工艺美术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广轻控股集团205室,联系人:杨剑霞,联系电话:

  广东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纺路2号广州国际轻纺城E7013,联系人:曹苇,联系电话:

  广东省家具协会地址:广州市东华西路92号丽华大厦1804室,联系人:张靖怡,联系电话

  广东省乐器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33号2号楼905室,联系人:李爱群,联系电话:

  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东庆街2号,联系人:陆天莹,联系电话:

  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346号万利商业园E座208室,联系人:曾海丹,联系电话:

  广东省创意设计产业研究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67号长溢工业园4栋2楼,联系人:黄燕琼、詹琳英,联系电话: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7号)

  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承诺书

  5.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6.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自查表

  7.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破格申报推荐表

  8.职称管理系统网上个人操作手册

  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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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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